基蛋生物被子公司景川诊断上诉,违反同业竞争承诺

4月23日晚,基蛋生物(603387.SH)控股子公司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川诊断,股票代码:831676.NQ)发布《关于股东涉及诉讼公告》。公告显示,被告方基蛋生物在2022年8月11日注册的“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器械二类)”产品,与景川诊断2019年注册的“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属于同类产品,存在同业竞争的违约行为,违反此前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现收到景川诊断中小股东武汉众聚成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众聚成)起诉,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联姻”变“对簿公堂”

2020年3月18日,基蛋生物公告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现金收购景川诊断54.96%股份,并拟按照3.42元/股的价格认购景川诊断新增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基蛋生物将持有景川诊断58.53%的股份,景川诊断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基蛋生物曾表示,这能充分利用公司在体外诊断领域积累的资源,通过景川诊断进入凝血检测的行业细分领域,开拓公司凝血检测业务板块。

然而好景不长,2023年8月,景川诊断股东武汉众聚成一纸将基蛋生物告上法庭。武汉众聚成认为,按照协议业绩承诺指标已经实现,基蛋生物至今未履行收购义务,已严重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年11月,基蛋生物发布公告反诉景川诊断股东武汉众聚成,称景川诊断股东发来的转让部分剩余股份的通知函未明确转让价格,且经过多轮磋商,景川诊断股东均未给予回应。基蛋生物认为景川诊断股东已丧失要求公司收购剩余股份的权利。

 

承诺期内违反协议承诺

景川诊断之前发布的《收购报告书(修订稿)》显示,收购人(基蛋生物)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以及在作为景川诊断的第一大股东期间,收购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景川诊断现有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景川诊断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如因收购人违反本承诺函而给景川诊断造成损失的,收购人同意全额赔偿景川诊断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但是,江苏省药监局官网信息显示,基蛋生物以自身为主体注册“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器械二类)”产品,注册号为苏械注准20222221624,与景川诊断的“全自动凝血分析仪”(鄂械注准20192222690)属同类产品,这款产品此前不仅在基蛋生物官网(现已下架)展示,更作为基蛋生物的展品参与了第三十三届医疗展及其它市场推广活动;此外,基蛋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吉林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2023年完成了多个与景川诊断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同类产品的注册并对外推广。这些操作均违反了此前承诺中的“收购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景川诊断现有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诚信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层更应当严格遵守承诺,恪守诚信,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利益。截至目前,基蛋生物尚未对景川诊断公告内容做出回应。